导航

联系方式

133-2181-3167(微信同号)

jason.sun@bsenvir.com.cn

13321813167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雪霁路335号6层

销毁服务综合方案服务商

潍坊销毁公司_200余吨不合格药医疗商品被集中销毁(图)
发布时间:2021-11-30 来源:本色销毁 浏览次数:19

潍坊销毁公司_200余吨不合格药医疗商品被集中销毁(图)

针对潍坊地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反映不合格药品无处销毁的难题,近日,山东省药监局二分局积极研究对策,对接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有销毁需求的企业,将不合格药品进行了统一集中、统一运输、统一销毁
潍坊销毁公司 
不合格药品属于有毒有害的医疗危废产品,以往在生活垃圾场采取露天焚烧、碾压等方式销毁药品的方式已被明令禁止,这也让潍坊地区的部分药品经营企业为自己的不合格药品如何销毁犯了难。
为解决药品经营企业的这一难题,省药监局积极对接专业的药品危废处理企业,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由相关企业登录山东省危废处理平台注册,环保部门同意后,危废处理企业与注册企业签订合同后进行了专业化处理。
潍坊销毁公司 
潍坊东江环保蓝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赵呈祥介绍说,这次处理的废药品主要来自各大药房的报废的人用药品,包括一些外用类的、口服类的、注射类的药品,采用高温焚烧处置方式,把废药品投入到焚烧炉中,在850℃以上高温焚烧2个小时,这些废药品就转化成为二氧化碳、水、氮氧化物,经过烟气净化处理达标排放,从而达到无害化处置的目的。
据了解,本次集中销毁不合格药品主要是潍坊地区各企业多年的库存积压,共有15家企业,7502批次,共计200余吨的不合格药品,货值7000余万元。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域检查第二分局二级调研员李传江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药品重新流入市场。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133-2181-3167。

本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的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款!反馈邮箱:jason.sun@bsenvir.com.cn。